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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部:关于开展组织员选聘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者: 时间:2024-03-08

各基层党委:

为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精干高效、专兼结合的组织员队伍,推动学校基层党建和思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山西大学组织员管理办法》(山大党字〔2024〕2号),经校党委同意,学校定于近期启动组织员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范围、名额和方式

(一)此次组织员选聘的范围为学院党委(不含国际教育交流学院党委,初民学院可通过教辅党委申报)。

(二)选聘对象包括专职组织员和兼职组织员两类。

专职组织员:各学院至少推荐1名(全日制在校学生人数超过2000人的,可增加推荐名额;学院现已配备专职组织员且满足工作需要的,可不再推荐)。

兼职组织员: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确定,一般不超过2名。

(三)专职组织员选聘采取基层推荐和组织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基层党委择优推荐基础上,党委组织部研究确定和发文聘任。兼职组织员由各基层党委根据工作需要和资格条件自主聘任,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二、资格条件

担任组织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备《山西大学组织员管理办法》规定任职条件。

(二)中共正式党员,具有三年以上党龄,熟悉党建工作基本理论和党务工作知识,具有一定的党务工作经验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三)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顾全大局,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严于律己,团结同志,联系群众,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良好的保密意识。

(四)具有从事岗位工作的身心条件,能够保证时间和精力投入。

(五)专职组织员要求为学校正式在编在岗教职工,现任处、科级干部(不含职员制管理干部、已经退出现职或拟同步退出现职干部)原则上不得担任;兼职组织员可以从在编在岗教职工或已经正式返聘的退休教职工中选聘。

三、工作程序

(一)3月8日至15日,基层党委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择优遴选,召开党委会会议确定专职组织员推荐人选和兼职组织员备案人选。

(二)3月18日18:00前,组织填写《山西大学组织员推荐备案表》(见附件1)、《山西大学组织员推荐备案汇总表》(见附件2)。相关表格纸质版经基层党委书记签字、加盖党委印章后,报党委组织部组织科(文科楼1006室,联系人:刘乃天,7010155),电子版发zuzhibu@sxu.edu.cn。

(三)3月底前,党委组织部对基层党委推荐的专职组织员人选进行审核,研究确定后发文聘任,同时对兼职组织员进行备案。

四、工作要求

(一)各基层党委要高度重视组织员队伍建设,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申报并做好遴选把关及后续日常教育管理、工作条件保障等相关工作。

(二)学校将组织员纳入学校党务和思政工作队伍统一谋划、统一建设,按照规定保障相关待遇,并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工作指导、任务考核,进一步健全激励体系,强化作用发挥。


党委组织部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