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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领导联系服务专家工作制度

信息来源: 发布者:组织部 时间:2018-03-05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管人才政策,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积极营造尊重人才、尊重知识、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专家在学校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根据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工作的实施意见》(晋办发[2017]69号)文件精神,经校党委研究,建立山西大学校领导联系服务专家工作制度。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加强对专家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做到政治上充分信任、思想上主动引导、工作上创造条件、生活上关心照顾。坚持思想联系、感情交流,引导广大专家与党同心同德,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尊重信任、真心关爱,激发专家爱国报国情怀,增强专家的成就感、归属感、获得感。坚持发挥作用、成就事业、搭建工作平台、优化创新环境,支持广大专家担负起创新型国家建设重任。进一步完善机制、改进方式、提升水平,激励各类专家为早日建成区域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贡献聪明才智。

二、联系对象

联系对象主要是省级以上各类人才项目人选中的专家,担任学校中层以上干部的专家原则上不纳入联系范围,重点推荐各方面素质较好,具有发展潜力的优秀中青年高层次人才。具体人选名单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组织部、人力资源处汇总遴选后报党委研究后确定。建立联系专家名单和信息库,每年对联系服务专家名单进行补充完善,每3年对联系服务专家名单集中调整一次。每位校领导原则联系2到5人。

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

1.组织专家开展国情研修。深入分析专家构成和思想状况,有计划地组织专家开展国情研修。通过组织专家开展国情研修等多种渠道,引导各类人才增强“四个自信”,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

2.注重凝聚党外专家共识,巩固共同思想基础。通过做好做细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对党外专家的政治引领和思想引导。引导广大人才把“个人梦”、“团队梦”及“中国梦”结合起来,激发爱国之情、强国之志、报国之行。

3.定期向联系专家通报党的建设和学校改革发展重要情况,对重大规划、重要计划、政策文件等进行宣传解读。

4.支持专家参政议政。根据需要,选拔推荐优秀专家到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任职。

(二)支持专家干事创业

1.推进创新平台建设。面向我省经济转型发展主战场,加快推进创新创业要素聚集区域的平台建设,为专家学者提供施展才华的舞台,最大限度发挥专家在全省经济转型升级中的作用。

2.优化专家创新创业环境。尊重科学规律和专家工作性质特点,鼓励专家到一线创业,实行“一对一”帮扶、特殊支持。

3.引导专家优化学术环境。教育引导专家秉持奉献、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强化诚信自律,严守学术道德,在树立良好学风、增加团队意识中率先垂范。发现、培养和举荐青年人才,为青年拔尖创新人才的脱颖而出铺路搭桥。

(三)发挥决策咨询作用

1.完善专家建言献策制度。通过设立咨询委员会、咨询专家库等智库,充分发挥专家在学校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中的作用。

2.畅通专家参与决策渠道。完善专家决策咨询流程,主动听取专家对学校党委和行政工作的意见,特别是对学校重大改革方案、中长期发展规划、重大科研项目、人才人事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建立专家服务基层制度。有计划地安排专家深入扶贫点等基层和生产一线,提供可行性论证和智力咨询、技术服务,发挥专家的政策研究和决策咨询作用,更好地服务基层,为地方经济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四)注重关心关怀

1.工作上创造条件。要注重帮助专家解决课题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人才培养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2.健全专家休假疗养制度。定期组织联系服务专家开展休假疗养,健全专家医疗保障制度,为专家每年安排健康体检。

3.生活上关心照顾。在重要节日和专家取得重大成就、患病时走访慰问专家,协调解决专家在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

(五)宣传表彰优秀典型

1.开展专家先进事迹宣传。将联系服务专家的宣传工作纳入人才工作年度宣传计划,广泛宣传优秀专家和团队典型的先进事迹,增强广大专家的荣誉感、自豪感。

2.开展优秀专家表彰奖励。定期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和团队进行表彰奖励。

(六)建立完善工作机制

1.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加强统一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举措,把联系服务专家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的建设重要内容,纳入人才工作考核内容。

2.强化责任落实。发挥组织部牵头抓总作用,加强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工作的宏观指导、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

3.强化经费保障。将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动态调整,足额保障联系服务专家工作正常开展。

4.强化督查考核。将基层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工作作为人才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指标,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重要内容。

四、联系方式

(一)校领导联系专家应以面对面交流为主,可通过座谈会、咨询服务,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等形式进行交流,也可利用互联网互动平台进行交流与联系,提高联系针对性和及时性。

(二)建立校领导与联系专家日常沟通联系“直通车”制度,联系对象可通过约见、电话、信函、邮件等方式主动向联系领导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工作要求

(一)校领导联系专家工作由组织部牵头、人力资源处配合落实。每位联系校领导要把该项工作作为深入群众、联系基层的重要内容之一,每学期与联系专家面对面交流不少于一次。

(二)专家所在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要加强与专家的日常联系,注重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关心他们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及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专家如有工作变动、职务调整、重大奖惩、重大疾病等情况,应及时向组织部和人力资源处报告,需要调整联系专家的应及时调整,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三)专家所反映的困难问题和有关事项,联系领导能协调解决的应及时协调解决,涉及比较复杂的问题或工作事项,交由组织部、人力资源处汇总整理,报校党委研究后予以解决或列入有关工作计划。落实情况应及时向专家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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